以高额订单为诱饵 江西有家公司专骗酒类样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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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9:39 青年时报 | |||||||||
“本来以为是个大客户,没想到签了合同拿走样品后居然迟迟不下单。”前天,象山的张先生讲述了他遭遇诈骗的经历,他提醒广大读者,万一遇到类似的“大客户”,千万要提高警惕。 张先生是象山一家杨梅酒厂的销售部经理。8月11日,他接到一个从江西上饶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一家酒品代理公司,经同学介绍,说他厂里生产的杨梅酒品质相当不错,
张先生问了订单额后,感到非常吃惊,对方一次性要求订购620盒高档礼盒酒和2100盒普通干红杨梅酒。这笔生意的货款达45万元,这么大的订单厂里平时也很难接到。电话里,对方显得很有诚意,表示可以款到后再发货,只是要张先生派一名销售员到他们公司谈合同,并要带上两盒样品酒给他们检查一下。第二天,张先生就派了两名销售员赶去江西上饶,带去了两盒价值500多元的高档礼盒酒作为样品送给这位“大客户”。 张先生说,销售人员一到那家公司,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该公司的规模非常小,且办公设备相当简陋,办公室里陈放了不少知名品牌酒的样品,多数是浙江、福建厂家生产的。他们到那里后,把两盒高档礼品酒送给代理公司的老板,那老板也不检查酒的品质,爽快地拿出合同签了,合同签订后还承诺三天后拿钱来提货。可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却一直不见那个“大客户”来提货,打电话过去问,对方总是以没时间为由推托。 前几天,张先生碰到了象山当地几家生产杨梅酒的厂家老板,他提起这次遭遇后,大家也称碰到过同样的事情,也是江西上饶那家酒品代理公司。 张先生分析,这家酒品代理公司实际上在以下“大订单”为诱饵,骗取客户样品。因为样品是企业自愿送给客户的,也没法要求客户一定要返还样品,法律上也不构成合同诈骗。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张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