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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能否纾解择校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3: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制度瓶颈”不除“择校风”难刹

  年复一年,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学择校;各地也陆续采取种种措施限制择校。但是,择校热潮仍然一浪高过一浪。

  新学年开始恰逢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择校困局能否纾解?“禁择”政府之手艰难
发力

  新学期一开学,沈阳市城区254所中小学1977名教师将完成沈阳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教师向改革学校流动;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

  如此“折腾”,目标只有一个:通过3年至6年的优质师资“大流动”,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杜绝择校现象。“择校很大程度上为了‘择师’。教师轮岗制,让教师流动起来,有利于实现义务教育校际间的师资均衡。”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说。

  但是,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小微对这一做法表示担心:名教师的成长和培养,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如相对稳定的教研团队、相对延续的学校文化等,流动轮岗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名教师的培养和成长。

  北京、上海等地,则采取强制推行“电脑派位”等措施抑制择校。其结果则是:家长依然择校,只是择校门槛更高了,择校的手段更隐蔽了。“教师轮岗、名校连锁、电脑派位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区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风。但从根本上来讲,教育资源均衡的‘制度瓶颈’不解除,择校风就不能从根本上刹住。”教育问题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说。

  困局求解给政府出张“试卷”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其主旨在强调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这里,凸显的是“公平”二字。

  但这并非一日之功。熊丙奇教授说,这“意味着给政府出了张试卷”。

  一方面是政府必须承担公平教育的义务,一方面是部分高收入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旺盛需求。这是新法实施后必须面对的这两个现实问题。

  专家说,在一些发达国家,公办学校都是平民学校,家长择校的对象主要是民办和私立学校,而我国的择校却“倒挂”,家长择的大多是公办学校。其根子在公办学校之间在经费、师资等资源配置上的不均衡。

  熊丙奇表示,要根治择校,关键在于均衡学校之间经费、师资等资源配置,保证公办学校收费透明;建立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的教育财务制度,明确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财政权限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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