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架空电缆主犯获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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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3:22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安徽颖上来沪青年何长明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线,造成电力公司直接损失3万元,并长时间停电。前天,闵行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并罚,判处何长明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伙谢永辉被判刑4年。 今年2月,何长明伙同他人经过“踩点”,蓄谋盗窃。几天后,何长明一伙在闵行区
尝到“甜头”的何长明,又于今年3月10日伙同同乡谢永辉,在闵行区马桥镇联建村5组距曙光路东侧一水泥路处,用大力钳将226米铜芯电缆线剪断窃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4万元,并致该地段停电约12小时。当日,两人被抓。 另外,何长明还伙同他人于去年底,将价值1.6万元的504米铜芯电缆线剪断窃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