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盗窃架空电缆主犯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3:22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杨克元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安徽颖上来沪青年何长明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线,造成电力公司直接损失3万元,并长时间停电。前天,闵行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并罚,判处何长明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伙谢永辉被判刑4年。

  今年2月,何长明伙同他人经过“踩点”,蓄谋盗窃。几天后,何长明一伙在闵行区
寺嘴角路、江川东路北侧田野处,用大力钳将280米绝缘铜芯电缆线剪断窃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并致该地段停电8小时,他们将铜芯电缆线销赃后,获得1万多元,予以平分。

  尝到“甜头”的何长明,又于今年3月10日伙同同乡谢永辉,在闵行区马桥镇联建村5组距曙光路东侧一水泥路处,用大力钳将226米铜芯电缆线剪断窃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4万元,并致该地段停电约12小时。当日,两人被抓。

  另外,何长明还伙同他人于去年底,将价值1.6万元的504米铜芯电缆线剪断窃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