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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发生弃老事件 折射“民间养老”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13:46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夏德辉

  一家托老所负责人突然携款失踪,扔下老人不管;一家托老所因为一老太的儿子15个月不交钱,就将老太带出找家属,在找不到的情况下,欲弃老人不管,后报警。如果不是牡丹江市发生了两起托老所弃老的事件,此前民间养老机构的确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在民间养老机构越来越成为社会养老的主体之后,一些凸现的问题亟待解决。记者在采访中
了解到,虽然哈市经过审批的104家民间养老机构没有类似的事件被曝光,但是有200多家没经过审批的民间托老所存在,因为资金、监管等一些具体原因,难免出现问题。

  儿子不交钱母亲遭托老所“弃管”

  牡丹江市爱民区夕阳红(化名)托老所弃老事件的曝光,缘起于公安机关接到的一个报警电话。

  8月4日,牡丹江市爱民公安分局兴平派出所接到报警,对方称:在牡丹江师范学院门口发现一名无家可归的老太太,所长吴国生和另一名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询问,发现该老人神智不是很清楚,但是老人却含含糊糊说她有“家”,并且好像和报警人认识,吴国生觉得可疑,就将报警人和老太太一起领到派出所,经再三询问,报警人承认:她是夕阳红托老所的负责人,因为该老太太欠了15个月的护养费,所以将老人带出来找其家属,却没找到。“老太太在我们这里住了三天,后来经过和爱民区民政局联系及协调,老人被送回了托老所。”吴国生说。

  8月30日,记者来到夕阳红托老所,托老所的负责人显然对遗弃老人的说法不赞同,据她介绍,老人是在2004年10月份由儿子送来入院,最初老人的儿子都准时来交护养费。可是到2005年4月份之后,老人的儿子一直没来,也找不到了。后来,经过多方联系查找,得知了事情的原因:原来老人与在牡丹江师范学院退休的一名老教师再婚26年了,进托老所之前,老人和老伴儿并没

离婚,但不知为什么,她和老伴儿分居,各自生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家,后来老太太的亲生儿子将母亲送进了托老所。“我找不到她的亲生儿子,只好找她的老伴,去了多次,也曾带着律师,但不知什么原因,她老伴儿的儿子就是不接纳。无奈之下,我报了警,希望通过法律把老太太接回去。”这位负责人说,“托老所是我自己开的,自负盈亏,白养了老人18个月,再加上看病,我确实有点承受不住。我也知道这么做确实不好,但真是没办法了。最近我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老太太的儿子及她老伴的儿子。”

  8月30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民政局副局长佟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事出有因可以理解,不管怎么样,将老人推向社会的做法不道德,托老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通过正常途径,而不是不管。这起事件发生后,区民政局为老人办理了低保,给托老所发放了临时救济,以此作为义务赡养老人的补偿,并告诉托老所一定要好好对待老人。”

  因经营困难负责人携款失踪

  相对于夕阳红托老所,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地明安居小区11号楼3单元106室的这家托老所发生的弃老事件,因为事件的整个过程太突然甚至绝对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反而显得缺乏真实性。

  8月2日22时左右,托老所内80岁的朱老太起床去上厕所,开灯时发现房间里没有电,她找到一个手电筒,准备把停电的事情告诉经营者林某,当她来到林某的房间时发现,林某并不在房间内,床上的被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里,“这个时候她不睡觉能去哪儿呢?每次她有事出去之前都告诉我们一声,这回咋的了?”朱老太一边嘟囔着一边来到另一个房间叫醒其他人问情况。当时该托老所内还住着5名男性,73岁的杨某、60岁的张某(双目失明),还有三个均是偏瘫的34岁的唐某、49岁的董某、43岁的刘某。这些人听到朱老太的声音后都起来了,大家也都感到很奇怪,经过查找,杨某发现屋里的电话没了,在一张桌子上还发现了一封信,杨某看过之后,确认了一个消息:“林某扔下我们跑了。”

  一听说林某跑了,朱老太首先慌了神,因为她平时的零用钱都在林某那儿保管,她拿着钱跑了,自己的吃饭都成了问题。其他人因为和朱老太一样的情况也都惊慌起来。

  慌乱中,隔壁的邻居王炳兰知道了情况,打电话报了警,警方协调爱民区民政局处理这起事件。经查明,该托老所是在2004年成立的,原经营人丁某在2006年6月以7000元的价格兑给了林某,林某接手一个多月后,因为原经营者已把入院人员的钱都收了,有收一年的,有收半年的,因为林某收不上来钱,经营困难,于是8月2日晚在入院人员不知道的情况下,林某拿着朱老太等人寄存在她那里的大约1250元钱突然失踪。经过民政部门协调,这6个人被安排到另一家民营托老所。

  因自己的弟弟43岁的刘某在托老所生活,刘兴吉经常去托老所,并时常给林某出主意,谈起这件事,刘兴吉连说没想到:“这个孩子挺好的,对老人也不错,发生这样的事我事先一点都不知道,要是没钱就别接这个摊。”

  “民间福利机构属于新生事物,的确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8月30日,爱民区民政局副局长佟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她说,从去年开始,省民政厅下发文件,民营托老所经过审批可以核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批准证书,但出事的这家托老所并没有执照。“发生这件事之后,牡丹江市政府在8月28日下发文件,规范民间养老机构,对于无证经营的,通知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

  无证托老所哈市有200多家

  牡丹江市两起遗弃老人的事件发生后,引起了人们对民间养老机构的注意,其中涉及的就是如何管理和规范那些无证经营的所谓的“黑”托老所,林某经营的托老所因为没有经过审批,在资金以及设施上无法保证老人的生活标准,再加上和入院的人员没有签订任何正规的协议及有效凭据,所以发生了携款潜逃的事件,给老人们造成了损失。目前记者了解到,关于这起事件,警方并没有立案调查,按照警方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只是民间纠纷。

  8月31日,哈市老龄委事业处处长站阴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哈市目前无照经营的民间托老所大约有200多家。大多都是以居民房为营业地点,规模小,几张床、十几张床就开张了。

  9月1日,记者以送老人入院为名,来到了哈市道外区红旗小区一家开在居民楼一楼的托老所,记者看到,该托老所是由三室一厅的居民房改造的,有8名老人,分别在两个屋内摆放着8张床,根本没有娱乐设施,屋内有的老人在床上躺着,有的则看电视。记者问每日三餐如何,该所女负责人说:“大众菜,每天不重样。”

  记者表示条件太简陋了,该负责人说:“咱这收费低,对老人好就行。”记者了解到,该托老所没有经过民政部门正式批准就经营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道外区、南岗区的几家同样没有执照的托老所,情况大致差不多,每个房间摆几张床,几张

麻将桌就是休闲娱乐项目。

  对此情况,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郑铁成表示,从2000年开始,哈市开始为民间养老机构核发执照,在此之前,除了5家公办养老机构外,一些民间养老机构大多是以社区服务机构性质出现的,那时候因为国家对于民间养老机构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文件,所以对经营规模等标准没有太多的制约。现在国家有了标准,开办民间养老机构必须经过民政、卫生、消防部门的审批合格后才能准许经营,所以资金、规模等一些不够条件的托老所就这样偷着开业了。

  “虽然这些无证经营的托老所没有牡丹江这样的事件被曝光,但是他们审批的硬杠不达标,尤其是消防根本不合格,有的老人躺在床上吸烟,加上他们的反应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就很容易出现事故加之因为收费低,在生活标准上也难达到要求,更主要的是一些无照托老所经营资金无保证,再加上和老人不签正式的护养协议,这些都是潜在的隐患。近日,哈市民政局已经责成各区民政局搞一下调查摸底,对于无照经营的,一律取缔,避免发生类似牡丹江的事件。”郑铁成说。

  "民间养老"

  是发展方向

  据最新的数字显示,目前,哈市总人口974.8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13.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6%,早在1999年就已经达到并超过了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0%。哈市老年人以每年3万人的速度在增长,养老成了一个颇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哈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郑铁成向记者介绍,哈市目前正规有执照的养老机构有109家,其中5家为国家全额拨款办的,属公办,其余104家都是民营的,基本上能满足哈市老人的养老需求,当然主要靠民间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具有50张床位规模以上的由哈市民政局负责审批管理,50张床位以下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在国有福利院不能充分解决养老归宿问题的情况下,国家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机构,这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发展方向。”郑铁成说,我国老龄化社会已经提前到来,随之而来的而来的就是养老机构问题,目前哈市公办的5家福利院,已经基本住满。还有七八十位已经预约的老人在等着空位,出现了排队入公办福利院的现象,但是就哈市目前的状况,因为这几家福利院建的时间比较长,人员满了不说,各项资金也不是很到位,具体地说,没有发展空间了,只能对设施进行维修,但不能更新,所以哈市政府在今年6月15日下发了一个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说明,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服务业,就是要使更多的民间资本注入到养老服务上来,而且对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具体单位和个人,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包括水电费与居民使用价格一样等。同时也对发展目标作了规划,到2010年,哈市城区的老人每1000名拥有15张床位,现在是每1000人拥有10张床位,每年递增一个点。

  哈市老龄委事业处处长战阴斌说,国家鼓励、政策优惠对于发展民间养老机构绝对是好事,但是规范是最重要的,不能只顾发展而疏于管理。现在有些人认为办托老所比较挣钱,而且相对幼儿园来讲,老人显然比儿童好伺候多了,有没有实力都想加入,所以要求主管、审批部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避免发生伤害老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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