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量刑软件 输入案情可知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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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0:28 东南快报 | |||||||||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的法律软件。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电脑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 有人支持电脑量刑,认为可以防止法官滥用权力,避免同样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弊病;但也有人质疑说,永远没有完全相同的个案,这正是允许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所在。让程式化的电脑来处理千变万化的案件,只能是司法的退步。
重庆一律师:法律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过大,常出现同一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现象。把具有强大记忆和检索功能的电脑技术运用到司法审判中,恰到好处地弥补了法官这一“人为因素”对量刑的影响,使审判成为“阳光作业”,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刑”的诟病。 渝北区一检察官:“电脑量刑”可以克服人为干扰,表面上看来公正,实质上是一种机械操作,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案件情节需要。这些千变万化的案件情节,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法官可依据自由裁量权对此作出准确判断,机械化的电脑则无能为力,所以“电脑量刑”并不可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