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撤销诉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1:01 东南快报 | |||||||||
《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经磋商后,于3日发布联合声明,富士康科技集团表示从声明之日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联合声明指出,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销。
6月15日、22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两篇报道,揭露台湾首富郭台铭在大陆投资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富士康认为报道不实,侵害其名誉权,其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7月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佑和《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索赔3000万,其中王佑2000万,翁宝1000万,并提出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了两人的房产、汽车和存款。 随后,富士康方面已将索赔金额由此前的3000万元人民币降为1元,并将《第一财经日报》并列为被告,深圳中院也已解除对两名当事人翁宝和王佑的财产冻结。 人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