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农村民居 要抗6级地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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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2:06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杨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日前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膺、省长助理郝远带领省地震局、卫生厅、文化厅、建设厅领导到张掖、酒泉等市,检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情况时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农居的抗震设防,提高农村民房防震保安能力,确保农村民居在遭受6级左右地震时不倒塌。
由于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长期滞后,防震减灾知识匮乏,农民建房缺乏抗震设防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问题还十分突出,2003年民乐、山丹发生6.1、5.8级地震,给震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