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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从“示范”到“规范”是理性的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2:44 舜网-济南时报

  □单士兵

  从今年9月1日开学起,广东教育将破“示范”立“规范”。2005年以前,广东中小学实行的是等级学校评估制,现在将进行规范化学校建设(9月3日《南方日报》)。

  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许多地区的学校都把打造“示范性学校”当作教育发
展的目标。甚至,在许多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心中,拥有多少“示范性学校”,就是他们眼中的“教育政绩”标准。无疑,过度追求学校的“示范性效应”,只能人为地拉大学校之间的等级,拉大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只能昭示着教育离公平越来越远。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教育破“示范”立“规范”,取消办学的“等级”,按照“规范化”要求,以办学的基本标准要求,来办好每一所学校。我以为,这必然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推进教育的平等与公平。

  回过头来看,这些年,几乎所有的示范性学校,都经历着“校园巨变”,学校越办越豪华。这样的巨变,无一例外都是打着“提高办学硬件”的旗号。

  而这样的“示范性学校”,大多又大量向学生收取林林总总的择校费和赞助费。由此,这些“示范性学校”向我们“示范”的,恐怕就只能是办学之风越来越奢华,教育收费越来越混乱,也滋生出种种教育腐败现象。

  事实上,对于教育来说,真正要“示范”的,主要应该是“办学理念”、“素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而不能把眼睛仅仅盯在办学硬件的改善上。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而言,如何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的充分性和公平拥有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现实存在的不公平,更应该成为教育部门的理想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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