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寿珠宝行劫案3名罪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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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建)持枪抢劫珠宝店,打死1人、打伤2人的长寿“12·30”持枪抢劫案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日前重庆市一中院宣判:判处参与抢劫的胡涌、李忠与梁远彬3人死刑,判处在抢劫过程中负责“望风”的胡波无期徒刑。此外,胡涌还被判赔偿死伤者各种损失14万余元,其余3人也承担了数额不等的民事赔偿。 去年12月30日下午6点20分左右,长寿区凤城街道金都珠宝行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造
经过67个小时全力侦破,重庆警方成功破获了此起珠宝行劫案,胡涌等4名劫匪落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涌、李忠、梁远彬等3人非法买卖枪支,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直接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对3人判处死刑,另一被告胡波在抢劫过程中因一直在外“放哨”,情节较前3人稍轻,遂判处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