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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药品购销合同 西宁实施药品采购统一配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1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8月30日,西宁市近200家社区卫生服务和社会医疗机构与6家医药企业统一签订了采购配送药品购销合同,这标志着《西宁市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统一配送实施方案》正式启动。

  为了规范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药品购销行为,杜绝由于进药渠道不正规而出现的假劣药品等问题,逐步降低药品价格,市卫生局、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研
究决定,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中心、服务站)和社会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诊所、门诊、医务室),实行药品采购统一配送工作,并修订完善了《实施方案》。配送的内容是:凡列入《西宁市医疗机构药品、卫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各品种、规格、剂型的药品(包括中草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今后,市卫生局将把执行《实施方案》,实行药品采购统一配送的情况作为年度校验、考核及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与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监查和考核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记者 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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