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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明日立法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52 台海网

  

  台海网9月4日讯 (记者 林芹)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将于明日举行立法听证会。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条例》在经过立法听证后,将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表决通过,如果这次听证会后多方分歧意见能够解决,《条例》将有望在月底通过正式实施。届时,困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多方难题的解决将有法可依。

  据了解,明日的听证会主要内容包括:1、关于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依法从事哪些活动,承担哪些相应责任?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自主管理中的作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终止其资格?2、关于物业管理与平安小区:公安机关、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应当承担哪些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应当分别承担怎样的责任?经过听证会后,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以及物业管理的责任分担等问题将有明确的说法。

  另据了解,在《条例》审议修改的过程中,车辆管理的安全职责、业委会经费的来源、维修基金的缴纳与保管以及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等问题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次听证会上也会涉及到其中一些问题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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