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再就业有新优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0: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秦市4050人员又有好消息:如果您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可以申请50%的社会保险补贴。 4050人员即2007年年底之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据了解,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50%,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对于到2008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含3年)的4050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补贴到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保险补贴由个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经审查并登记造册后报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落实。 2006年申报社会保险的时间从9月份开始,其中1至8月份社会保险补贴将以银行存折形式发放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从9月份起将社会保险补贴直接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