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案原被告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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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2: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消息 《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经磋商后,于3日发布联合声明,富士康科技集团表示从声明之日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因被批评为“血汗工厂”,富士康向两记者索赔3000万的诉讼案,在诉讼标的戏剧性地减为1元之后,富士康和被告进而相言甚欢,昨日双方共同发布声明,富士康宣布撤销诉
联合声明第二条是富士康的礼尚往来,对第一财经日报这份“有影响力”的财经商业报纸表示尊敬。 声明的最后,双方“互致歉意”,并要“携手”共同提高劳工待遇。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声明发布日即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