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和解富士康撤诉 天价索赔案是炒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08 汉网 | |||||||||
据中新社电 3日,《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和解,并称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消。 声明称,双方经磋商,特就双方自2006年6月以来的报道及诉讼,发表联合声明:
“……新闻媒体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监督是善意的……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消;双方对该事件给对方所造成的困扰互致歉意……” 天价索赔案是炒作? 据《河南商报》报道 先是向记者提出3000万元天价索赔,而在报社挺身而出和同行、学界的声援下,8月30日,富士康把索赔金额变成一元,并追加《第一财经日报》报社为被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前网上又有称天价索赔事件是一起“炒作”的说法。 “富士康不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和它也素无瓜葛,不知道它怎么想,但我们绝不会和它演‘双簧’。”8月31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总编秦朔接受记者采访,并对当前网上的一个说法给予了驳斥。 据《上海证券报》8月30日的报道,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孙旭培怀疑富士康案是企业搞的广告宣传,公司告记者索赔3000万元经媒体报道,大家就都知道这家台湾最大的企业了。这很可能是公关公司的点子,因为起诉记者,毫无道理。如果《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具体数据有错,富士康可以要求报社更正,怎么能抛开报社去起诉记者,并查封记者个人资产?一般,由新闻报道引发的侵权纠纷,告的都是媒体,因为媒体有赔钱的能力。富士康这次起诉的目的,不是想赢了官司获得赔偿,而是为了广告效应。但富士康公司拒绝就此发表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