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贼行窃地震灾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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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1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枚显报道:四名窃贼听说九江发生地震,便窜至九江县等地行窃二三十次。日前,九江县法院对这个团 伙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结伙到地震灾区盗窃,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惩,遂依法 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宗平(属主犯)有期徒刑8年,判处彭忠(属累犯)有期徒刑9年,判处雷运全(赃款退清)有期徒刑 4年6个月,判处刘荣有期徒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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