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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07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免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13 江南都市报

  明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免学杂费

  本报讯记者皓琳报道:昨日从省教育厅传来好消息:从2007年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 ,并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不出台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

  此次省教育厅规定,任何学校都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若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 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收费。凡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或未经省政府授权批准的不合法教育收费以及 国家和省政府已明文规定取消而仍在收取的教育收费,一律将清理取消。我省还表示,将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 材价格,采取有力措施,限定教材最高价格和最高印张,严格规范印制标准,切实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而且教 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纸杂志等课外读物都不能强制统一征订和购买,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 严查以“买卖书号”形式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此外,今后公办学校凡经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独立”(即独立法 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原则,否则必须停止招生。严禁搞“校中校”、 “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高收费。

  省教育厅治理乱收费办公室(省治乱办)将对中职院校、中小学校和高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 范,清理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学费、杂费、住宿费、课本费、搭膳费、作业本费、水电费、上机费等各类收费的项目和 标准。对乱收费严重的地方和学校,将采取酌减专项经费支持,调减招生计划、控制申报学位点、控制申报教育专项、取消先 进或示范称号等处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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