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定高校不能直接创办经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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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1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枚显报道: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江西省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和组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意见 》,要求我省高校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直接创办和经营企业;高校领导不得在控股、参股企业中兼职;科技企业不得 冠用高校校名或校名简称;企业不得无偿使用高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及其他物质条件和无形资产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牞但上述企 业不包括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另外,省教育厅还提出牞有条件的高校,应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高校及内部各单位创办的经营性 企业均划归资产经营公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