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公示栏算收费不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5:13 江南都市报

  省教育厅强化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本报讯记者皓琳报道:没有设置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墙的学校,省教育厅将视该校收费不达标。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各校的收费公示内容都须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 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其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费以及有住 宿生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择校费以及有住宿生学校的住宿费等所有的教育收费。困难学生减免政策也须公 示。

  凡违反教育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和设置规定的,须及时整改,屡教不改的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若没 有实行公示制度,没有设置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该校将被视为收费不达标学校。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