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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加大养路费征稽力度 逃费车辆将在媒体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6:44 中国徐州网

  都市晨报讯(记者 龚严巍 通讯员 郝建民)记者昨从市公路处了解到,我市即日起将加大养路费的征稽力度,并从今日起在《都市晨报》上开辟《拖欠养路费车辆曝光台》栏目,对拖欠养路费时间较长的车辆进行曝光,对于在登报后仍不补缴相关费用、长期恶意拖欠、逃缴养路费的车主,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据市公路处养路费征稽科郝建民科长介绍,养路费征稽部门从本月起将积极采取多
种措施打击脱逃、漏缴养路费。具体为:1、稽查人员将每天上路稽查,并将于近日启用电子稽查设备,查处拖欠养路费的车辆。2、将在车辆年检年审中严格把关,市公路处将联合交巡警部门在车辆检测线设立专职的养路费稽查员,对于拖欠养路费的车辆可当场暂扣车辆或证件。3、继续对拖欠养路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车辆在《都市晨报》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4、对于经新闻媒体曝光后,仍旧拖欠养路费的车主,养路费征稽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今天起,《都市晨报》将在A叠新闻版面中开设《拖欠养路费车辆曝光台》栏目,分批对拖欠养路费时间较长的车辆进行曝光(今日详见A06版),首批被曝光的拖欠养路费车辆共有1000余辆,以“私家车”居多。车主应在见报后尽快前往养路费征缴机关补缴养路费,否则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另外,市养路费征稽部门的有关人士提醒车主,车辆养路费是按月计征的,根据江苏省政府下发的4号令(《养路费征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新

购车辆在领取牌照(含临时牌照)后,必须在领取号牌后五日内到稽征部门缴纳养路费,计费时间从领取牌照之日起计征,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车辆,除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外,逾期每日按养路费本金的1%收取滞纳金,连续拖、欠、漏、逃三个月以上的除收取滞纳金外,另处以养路费本金30%-50%的罚款,连续拖、欠、漏、逃超过六个月以上的除收取滞纳金外还将被处以50%-1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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