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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咬死九岁男童主人害怕全家逃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16:54 深圳晚报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山西吕梁市离石区马茂庄村村民家中饲养的两条大狼狗因无人看管而将一名9岁男童活活咬死。在民警的指挥下,群众将两只狼狗吊死。记者追踪采访此事得知,致人死亡狼狗的主人已弃家逃走,离石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此事不予立案。

  从村民口中记者得知,融融被崔某家两只大狼狗咬死后,崔某全家人在8月31日晚上离家出走。现在崔某家中没有任何可以联系到的人。

  据村民讲,崔某家所养的两只大狼狗在该村非常有名。狗是崔某两三年前在太原市以每只5000元的价格买回来的,平时训练有素,扔出去东西,让狗叼回来,狗就会非常准确地叼回来。主人要是十天半月不喂狗,这两只大狼狗也不会吃其他人给的任何东西。两只狗平常大部分时间是被放养的。

  8月31日事发后负责处置两只大狼狗的离石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此事的态度是:融融被狗咬死是偶然发生的事情,本质上是个事件,谈不到立案,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狗有狂犬病。

  在吕梁市中吕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乔义昌就融融被狼狗咬死一事和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融融被大狼狗咬死,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故意和过失。就事件而言,如果崔某和融融家素无仇恨、也无争吵,没有放动物报复的情况,就不属于故意,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是不能立案的。与此相对应,事件的性质将是过失,是一起民事案件。作为大狼狗的监护人,崔某负有监护责任,受害者可以追究崔某的经济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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