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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规定命案嫌犯审讯过程须同步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21:58 国际在线

  新华网重庆9月4日电(记者 黄豁):重庆市公安局4日称,从即日起,各办案单位对命案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条件的,在征得命案关键证人的同意后,应当对其询问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在讯(询)问结束时当场封存,对只有犯罪嫌疑人才知道的案件细节必须严格保密。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在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一措施是对公安机关
工作的有力监督和促进,一方面可以防止民警为追求命案的高破案率,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同时也有利于固定相关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

  即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侦破命案工作中出现冤假错案、因过错致人伤残或死亡的以及其他重大执法过错的,取消当年单位和相关领导及人员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从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运动以来,重庆的现行命案破案率从最初的75%左右提升到9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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