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44.9%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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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22: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 (顾瑞珍、傅雁南) 环保总局4日发布的《2005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尽管2005年全国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但目前全国城市的环境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全国只有44.9%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只有29.44%。 本次年度报告是在对全国509个城市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后 报告同时还公布了邢台、古交等43个空气质量劣于三级的城市名单。二连浩特、北安等单项考核指标不合格的城市也遭“点名”。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2005年全国“城考”结果看,要实现“十一五”国家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即“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仍有相当大的难度。他强调,为确保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各城市政府要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认真解决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环境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