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女拒卖淫摔重伤讨要“误工费”被拒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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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1: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4名青年绑架勒索发廊女,并带她们卖淫赚钱。一女子翻窗逃跑时摔下4楼。昨日,市一中院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嫌疑人甘某、鲁某涉嫌绑架、强迫卖淫和拐卖妇女一案。 去年9月2日凌晨,璧山男子甘某、鲁某和毛某等4人合谋后,到沙区梨树湾一发廊,以嫖宿为名,诱出发廊女小丽、小琴(均为化名)强行带到璧山县某宾馆。几人得知小丽的
次日,凌晨3时许,小丽趁人不备,翻窗逃跑中不慎坠下4楼成重伤,毛某等3人立即逃跑。毫不知情的甘某从外返回时,正好撞上赶来的小丽男友,甘被扭送到公安机关。今年6月,鲁某被抓获。 昨日庭审,小丽一方向两名被告索赔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8万余元。但二被告否认小丽跳楼与己有关,并对索赔的“误工费”表示异议,认为对方只是“小姐”,不该产生误工费。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