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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班主任12月起须培训30学时方可上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郭晶晶)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获悉,为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制定了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该计划目前已正式启动。

  按照计划要求,从2006年12月起,要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今后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或上岗后半年时间内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2006年12月底之前已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未参加过班主任专题培训的教师,需在近年内采取多
种方式进行补修。根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专题。

  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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