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蒙山水利林业局原书记侵吞公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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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梧州9月5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梧州台谢大明) 广西蒙山县水利林业局原党组书记梁柱辉与他人同流合污侵吞公款,近日被蒙山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梁柱辉在担任蒙山县水利林业局党组书记期间,不但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反而与蒙山县水利林业局原副局长马廷雄、原林政股长廖永红和蒙山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作为合谋侵吞14万元公款的主犯梁柱辉,坚持零口供,无悔罪表现,被法院依法作出从重判决。马廷雄、廖永红、周明等人另案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