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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低工资有望涨至750元 最低小时工资6.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3:5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有望再涨!近日,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传出消息,今年下半年起,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将再次提高。与此同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也会做出相应调整。南京参照省内一类地区标准,最低工资将从每月690元调高到750元。

  市区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根据省劳动部门提出的调整方案,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690元调整为750元,二类地区由原550元调整为620元,三类地区由原三类地区480元、四类地区400元合并调整为520元。相对应的,南京市现行一类地区为南京市市区以及江宁区;二类区为溧水县;三类区为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以上三类地区企业最低工资将按照省劳动部门方案一并调整。

  据市劳动保障局工资处周处长介绍,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三类工资待遇,都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这部分钱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这三类项目并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市区最低小时工资6.3元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各类地区的非全日制员工的最低小时工资也将随之调整。根据以往的计算方法推算,一类地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有可能将由原5.8元/小时调整为6.3元/小时,二类地区由4.6元/小时调整为5.2元/小时,三类地区4.1元/小时、四类地区3.4元/小时将统一调整为4.4元/小时。

  周处长介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并且以小时计酬的非全日制用工,通常称为“小时工”。

  以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学生为例,用人单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并要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工资标准。

  据了解,从2003年至今,江苏包括南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以一类地区为例,2002年为460元/月,2003年为540元/月,2004年为620元/月,去年调整为690元/月,3年增加了230元,涨幅达到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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