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学分制收费:每学分学费不得超过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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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4:11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长沙9月5日电(记者陈黎明)湖南省从今年秋季起试行新的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每学分的学费不得超过80元。 日前,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外公布,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并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新收费标准规定,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
为了确保学分制改革后高校的教学质量,湖南省同时规定了基本的教育教学标准: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毕业总学分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 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学分制收费办法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特别是家庭贫困学生修满最低学分后可提前毕业,从而节省就学开支。按照新学分制收费标准,对于提前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按实际提前的月份数和每学年在校10个月的时间计算退还其专业学费。遇到学生转学、休学等特殊情况,学校也将按月退还学生的专业学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