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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薪酬超标属非法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6: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广东省国资委向媒体公布了2005年度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据统计,参加考核的监管企业共20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10户,良好等级9户,较低等级1户。不过,这些企业负责人具体的“薪酬”如何,省国资委没有再透露。据悉,国有企业向负责人超标准发放薪酬,以非法收入论处。

  老总收入相当央企中等水平

  广东省国资委强调,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各监管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比较规范,财务信息披露比较完整;而重大政策性问题由省国资委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以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

  广东省国资委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省属国企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已经基本到位。2005年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3.75万元,而20家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与中央企业和沿海地区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而记者也注意到,广州市政府2003、2005年公布的社会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分别为2.82万元和3.38万元。

  明年试行增量资产奖励股权

  记者获悉,在广东省国资委下一步工作计划有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一项,主要是实现企业员工以岗定薪、薪随岗变、薪绩挂钩的动态分配机制,提倡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倾斜,允许下属企业员工收入超过企业负责人的收入。

  同时,广东省拟出台《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试行办法》。该《办法》主要是学习TCL集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穴包括二级公司雪从增量资产中超过考核目标值部分的经营性利润中,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班子成员和管理、技术骨干的股权奖励。目前,广东省国资委正在调研,拟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2007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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