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太太诉讼请求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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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0:4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了解到,本报曾连续报道的“98岁老人与中学生打官司”一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起诉。 今年3月15日,合肥市98岁的刘老太太在该市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
两种截然不同的陈述只有交由法律裁决。刘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院,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11557.18元。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9月4日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也不能证明其摔伤的后果与两名中学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此刘老太太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本报记者宫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