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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信十大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10 新晚报

  哈报网讯(骆凯 记者 胡玥)恼人的各类短信必须同意接受、外地客户存有话费却被停止服务、不在指定网点更换机型给予话费清零和拆机、通信中断不承担责任、消费低不给打印话单———近日,省工商部门集中检查了各家电信运营商的格式条款,指出了目前突出的十大“霸王条款”问题。

  据省工商局市场处骆传民副处长介绍,电信是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由
于电信行业的垄断和强势地位、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不对等,经营者在格式条款拟定过程中加入了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格式条款属于强制服务、转嫁经营风险、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限制消费者变更解除合同、单方享有合同的解释权、妨碍知情权、滥用不可抗力免责、剥夺消费者的赔偿权、不履行法定义务免除法律责任、限制消费者诉权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坚决制止和纠正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对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将通过经济、信用和行政手段,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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