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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每学分学费不得超过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11 新晚报

  据新华社长沙电(记者 陈黎明)湖南省从今年秋季起试行新的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每学分的学费不得超过80元。

  日前,湖南省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外公布,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并按学分制收费的高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分学费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但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
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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