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112万短信诈骗案主犯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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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2:06 都市快报 | |||||||||
熟悉快报的读者肯定还记得,去年下半年都市快报连续报道了发生在本省的几起数额惊人的短信诈骗案,7月,温州王女士被骗53万元;11月22日,乐清胡先生被骗60万元;没想到,事隔两天,11月24日,丽水当地一位颇有声望的华侨企业家被骗112万元。这112万元,将短信诈骗数额推到全国“新高”。 此案的进展让人高度关注,昨天下午,随着丽水中级法院的开庭宣判,这起“全国
案情回顾:一个短信几个电话,112万消失了 去年11月24日下午,在丽水某宾馆的董事长、德国籍华人徐某手机上收到一条来自“上海建行”(冒充的)的对账短信,短信说徐某曾在上海有过数千元消费。没有过这笔消费的徐某按照短信上的电话回了过去,落入了短信诈骗的圈套。 徐某在经历了所谓的“上海市公安局”、“银联中心”和“网上银行”这一路电话哄骗后,最终被骗取了账号和密码。而当天,正好有一位客户将一笔巨款打到徐先生银行卡上。 下午5点多,徐先生脸色煞白地出现在当地的派出所里。他112万余元的账户如今只剩下了5元钱。 警方一调查,已有人从山东德州和深圳的建设银行分别取走75万元和10万元。警方立刻冻结账户,当时账户里尚有27万元未被提走。 当天晚上,丽水市公安局干警连夜出发,赶往山东。 其实,在丽水,也就是去年10月才刚开始出现短信诈骗案件的。徐先生平时忙于生意,几乎也没留意过媒体报道过的这一类骗局,所以很快就中了圈套。 一个家族制诈骗团伙成员 按时到一偏僻山坳的农民房“上班” 昨天的庭审没有太多复杂的庭辩,所有被告对检察院起诉书中所指控事实都供认不讳,没有异议。他们的辩护人也大多只是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这个层面上提出是否能“酌情从轻”。 昨天,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事后都跟记者说,此案的关注点其实并不是单纯的金额高,而是这么高金额的短信诈骗案(经中国银联证实为全国已侦破的最大金额的短信诈骗案)办得这么漂亮,非常完美。 “完美”是从去年事发当天公安的连夜出发就开始了。 事发后,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与丽水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奔赴山东德州、深圳、福建安溪等地调查取证。 经侦查,这是一个全国流动、长期作案的短信诈骗团伙。 昨天,丽水公安局直接参与此案侦破的干警李信华向记者透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这个团伙人不多,但手段熟练关系紧密,是家族制的,像主犯易青阳和黄福端,就是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其他一些取款什么的“小角色”则由朋友担当,临时拉来,给提成。 这个团伙非常老到,都是福建农民,在当地一处偏僻山坳租了个农民房,这个山坳就那么一栋房,通往山下就这么一条路,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屋里的人总能率先发现。所以光光是埋伏掌握他们的行动规律,公安就花了半个月。 这个团伙也就六七人,每天像上班一样,早上一辆“起亚”把团伙成员一个个都接到这里来上班,然后傍晚一车人再一起收工。 最后的抓捕就在一天他们的收工途中,傍晚在偏僻的山道上,突然拦截了他们的车,真正叫“一网打尽”。 以盗窃罪论处 昨天,法庭最后宣判,主犯易青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黄福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负责在外地取款的蔡小明被判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帮忙藏钱的易彩云(易青阳的姐姐)犯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那么,这类短信诈骗案件为什么最后是以盗窃罪论处呢?昨天,丽水市法院司法人员向记者解释道:虽然这类案件在最初设局时都用虚假手段,构筑虚假事实,骗取他人的银行卡号和密码,这部分手段确实与诈骗接近。但是,此类案件的核心是通过骗取到的卡号和密码,来窃取卡内钱款,也就是说,诈骗是手段,是步骤,而窃取才是实质。所以,按盗窃罪论处是合适的。 记者昨天还了解到,丽水徐老板的112万已经拿回了大半,因为案件还没最后执行完毕,丽水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徐老板的钱一定会“悉数追回”。 (记者肖菁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