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办理行政案实施新规定 个人被罚2000可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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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2:49 东方今报 | |||||||||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近日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孕妇等4类人违法不拘留 根据该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孕妇和未成年人等4类人“网开一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这4类人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规定还指出,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可发短信 按照新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同时也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规定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约束醉酒者不得用手铐 规定指出,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人员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 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注意监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要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个人被罚2000以上可要求听证 根据新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下列四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