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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基层干部抢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3:1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见习记者 吕洲科

  本报讯 从本月起至12月底,福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清理违法建设“风暴”。在昨日召开的动员部署大会上,市长郑松岩指出,要把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摆上当前城区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

  据了解,近年来,累计拆除的城区违法建筑,不下百万平方米,但违法建设依然屡禁不止、反复回潮,甚至个别地方愈演愈烈。重点建设项目延伸到哪里,违法建设就发展到哪里,哪里传出要开发拆迁的消息,哪里就刮起抢建风。

  经综合分析,城区违法建设猖獗的原因,主要在于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和个人出于多争取拆迁补偿目的,顶风抢建甚至暴力抗法。这种情况,也暴露出一些部门的工作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尤其是发现违法建设时,往往不能坚决、及时地予以清理整治,拆迁补偿时往往息事宁人。

  干部违章抢建

  要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清理整治的主要范围:福州五城区区域内未经规划审批的占地,以及拆、改、扩、搭盖的违法建设。

  7个重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用地的违法建设;城乡接合部的9个镇(街)(仓山区的建新镇、盖山镇、城门镇、螺洲镇、金山街道,晋安区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闽侯县上街镇),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违法建设;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占地、违法搭盖所建住宅、店面(特别是开设中小餐馆店面);存在地质灾害、建筑质量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占用沿河、沿江岸线、堤坝以及市政绿化带的违法建设;党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与的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郑松岩指出,目前,相当一部分的违法建设,属基层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违章抢建。凡是此类的违法建设,一律要在市政府有关《通告》要求时限,予以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将由其所属单位负责采取硬措施、硬手段督促执行,涉嫌违纪违规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城区立即行动

  并立下整治时限

  记者了解到,五城区将立即开展整治行动。其中,鼓楼区将拆除乌山西路凤湖片违法建设,力争两周左右时间予以拆除;拆除重点工程建设及危房危屋中涉及的违法建设,主要包括澳门路西侧、东西河周边违法建设等。商请鼓楼区法院对2003年至2006年期间裁决的92起违法建设案件,分期分批进行强制拆除。

  晋安区将加大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日常巡查效率和覆盖面,尤其是对三环路、绕城高速公路、温福铁路,市政道路、旧屋区改造,及重点工程拟出让地块和已征用地块,进行重点巡查监控。近期,该区将对鼓山镇洋里和远东、新店镇杨廷、岳峰镇岳峰和鹤林等村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举报电话:福州市城管执法局:83312385;福州市国土资源局:83327119;鼓楼区城管执法局:87620670;鼓楼区国土资源局:87534569;台江区城管执法局:83268615;台江区国土资源局:83262842;仓山区城管执法局:83474934;仓山区国土资源局:83539990;晋安区城管执法局:83658340;晋安区国土资源局:87323068;马尾区城管执法局:83989110;马尾区国土资源局:8368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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