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地方政府负总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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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4:0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9月5日电(记者张晓松)新华社5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凡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将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