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4类人违法可只罚不拘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6: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综合新华社消息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近日颁布实施。综观这一新规,很多地方更多地彰显出人性化色彩。

  孕妇等4类人可只处罚不拘留

  按照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4类人“网开一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作出
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这4类人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规定还指出,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可发手机短信

  按照新规定,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同时也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约束醉酒者不得用手铐

  公安部规定,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人员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所属单位或者家属将其领回看管。

  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对4种行政处罚可要求听证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下列4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两日内决定是否受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案件外,听证公开举行。不得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