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港查处首起载运危险品瞒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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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6:51 东方早报 | |||||||||
昨日,上海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处对查处的第一起集装箱装载危险品瞒报案进行了处理:托运人大连某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 7月27日下午,洋山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上海洋山港码头开箱查验时发现,一个载有3吨“磷酸三苯酯”(属九类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未按规定向主管机关申报。
据介绍,该货物系大连某公司委托上海一家公司运输,卸货港为俄罗斯。同时托运的还有其他两种危险品货物。由于托运的3种货物均为化工品,上海运输公司曾询问大连某公司货物性质,后者向前者提供了前两种货物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以及磷酸三苯酯的非危保函。 由于大连某公司在委托运输过程中没有向上海运输公司告知正确的货物性质,导致后者在订舱、申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要求,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通讯员 王成爱 张春华 早报记者 臧鸣 李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