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标准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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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7:1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新政着重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以往政策相比,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内容更加具体、务实,相关措施更有针对性。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5日电 新华社9月5日受权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 通知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进行清理,限期追缴。此外,通知还要求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