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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被警方罚2000元要求开听证会的很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李国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可举行听证会的条款,记者昨日向广州警方有关人士进行了咨询。该人士表示,在广州警方当前的办案实践中,违法嫌疑个人要求开听证会的尚少。

  该人士称,其实,违法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罚款后不服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做法,早前就已有规定。新颁布实施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只是对听证会的举行程序进行细化。

  该人士表示,就实践中而言,目前被警方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违法嫌疑个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案例还是比较少的。其原因在,一是民警在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嫌疑人处以罚款时,作出2000元以上的处罚并不多,一般都是罚几百元,只有对参与诸如卖淫嫖娼、聚众赌博、诱骗吸毒等活动的违法个人才可能罚出2000元以上;二是民警在执法时一般证据确凿,嫌疑人面对铁证一般都认罪;三是现阶段,普通市民对听证这方面的法律意识不太强。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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