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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三玩市长"玩出个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明星)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雷渊利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雷渊利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53岁的雷渊利,原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郴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窗事发后,他在一封“忏悔”信中说,“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玩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间,被告人雷渊利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区委书记、永兴县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周吉等人经手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1.0174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雷渊利与周吉约定合伙开发鲁塘市场等项目,为筹集开发资金,利用职务之便,与周吉、李树彪共同策划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的规定,指使李树彪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挪用公款1650万元,为周吉以鲁塘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三建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提供质押担保,并分得价值226.131万元的门面。雷渊利还利用职务之便,与李树彪、许小云共同策划,利用管理住房公积金的职务之便,将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000万元借给东进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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