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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明确8类涉农犯罪须坚决依法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23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田雨、王娅妮)最高人民法院5日出台的涉农案件审判意见明确,对8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民主管理的犯罪,要坚决依法惩处,全力维护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这8类涉农犯罪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利用职权截留、挪用、侵占国家涉农财政补贴、农业生产投入、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征
地补偿资金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等各项农业救济款物,侵占农村集体和个人财产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黑恶势力团伙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犯罪;利用“六合彩”等方式的赌博犯罪;破坏选举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其他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农村社会治安或者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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