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不能成了领导“专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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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25 京华时报 | |||||||||
安徽评选“全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40名先进中,居然只有1人为普通教师,而39名获评者则分别是局长、处长、校长、科长等,其中正处级干部6名,校长19名。 评先进本是为了在一个区域、一个组织、一个机构、一个单位的群众中褒先奖优,是为了面向广大群众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如果群众为主的评先奖优评出了一堆领导,那先进表彰会岂不成了“干部集会”?这既与大多数苦战一线的群众没了干系,失去了其群众中
先进的“帽子”何以更多地戴在了领导的头上?从评先的程序上看,很多先进是“报”上来的,不是群众评出来的。评选的过程往往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制度程序。在评选规定中又没有确定合理的群众指标。目前,我们在评先中,大多是干部、群众一道评,而少有领导干部与一线职工分开评先的。这就使一些领导干部可以借助评先的组织权、归纳权、上报权,较多地占据了本该属于普通员工的名额。 当然,并不是说领导干部就不可以成为评先奖优的对象,也不是说领导干部就一定做得不如群众,而是说评选先进、奖励优秀的主体首先应该是广大的普通群众。 不可否认,我们很多领导干部是优秀的、先进的。即便如此,领导干部在和群众一道竞争先进荣誉、优秀指标的时候,也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誉观,不能见荣誉就上,与群众争名争功。何况作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本来就应该比普通群众干得多、干得好。把荣誉更多地让给广大的一线群众,是理所当然、合乎情理的事情。 摘编自新华社9月4日电文/王圣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