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试行高校学分制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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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40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湖南省从今年秋季起试行新的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每学分的学费不得超过80元。 新收费标准规定,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学年中学生实际选定课程规定的学分计收,但学生按学分制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得高于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为了确保学分制改革后高校的教学质量,湖南省同时规定了基本的教育教学标准:每学分不少于16学时,毕业总学分每学年平均不少于40个学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