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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 最高可贷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1:1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鹿城、瓯海、龙湾三家农村合作银行获悉,他们已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提供2万元至10万元的信贷支持。

  根据《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军人退出
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经营或合伙经营等,自筹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街道(乡镇)确定的“再就业援助基地”,最高额不超过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

  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农村合作银行核定发放,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市财政给予贴息。周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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