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 最高可贷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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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1:1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鹿城、瓯海、龙湾三家农村合作银行获悉,他们已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提供2万元至10万元的信贷支持。 根据《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军人退出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街道(乡镇)确定的“再就业援助基地”,最高额不超过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 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农村合作银行核定发放,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市财政给予贴息。周俊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