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生上缴受贿款 能下任务指标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2:22 法制晚报

  关键词:贿赂款VS指标

  医生上缴受贿款 能下任务指标吗

  新闻回放

  今年,成都市金堂县卫生系统公布了反商业贿赂专用账户,督促医护人员上缴贿赂款,但只收到少量贿赂款。于是,该县人民医院专门召开会议,给医生上缴“贿赂款”下指标:科室主任500元,医生300元。(据《成都商报》)

  ■各说各话

  政策依据是什么?

  医院如此规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难道说该医院在搞腐败方面也是人人平等,或者说是按级别均等?此其一。

  其二,众多医生收受回扣是事实,但并不等于每一个医生都肯定存在商业贿赂的嫌疑。如此给每个医生下上缴“贿赂款”指标,岂不是会冤枉好人?假如没有得过回扣的医生为了完成指标交钱,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扣“黑帽子”?

  其三,就拿那些在采购药品和器械,在开处方的过程中吃过回扣的医生来讲,金额必然是有多也有少,难道按照下达的指标上缴就可 以蒙混过关?金卯刀

  不过是截壁虎尾巴

  从这种角度看,“回扣指标”与其说是医院的一种集体妥协,不如说是一种变相要挟——只要完成指标,每个医生都戴上了同样一顶“黑帽子”,人数众多荣辱与共,所谓“法不责众”。

  与数目庞大的医疗回扣相比,“回扣指标”不过是一截小小的壁虎尾巴,而尾巴越大说明其中掩盖的黑幕可能越多。赵志疆

  执法环境存在缺陷

  就目前反商业贿赂的执法环境而言,仍存在一些缺陷。

  第一是相关法律的制定明显滞后,受贿罪主体范围狭窄,导致无法对现实中形形色色的商业贿赂行为予以全面有效的管制。医生收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问题就充分暴露了这一点。

  第二是执法主体不够清晰,一个法律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实际上是让各级行政主体具体操作。

  第三是执法过于宽松,对于贿赂罪的调查力度明显偏弱,一些单位看似重视,“动员——自查——整顿——总结”等一套程序也制定了,但过于依赖自查自纠,拘囿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收缴的数目实施管理。到头来,却基本是隔靴搔痒,难有实质效果。 毕诗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