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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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2:25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5日受权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地方政府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国土资源部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近60%,面积占近50%
这次调控,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 国家调整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今后国务院不再分批次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而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再出问题,将直接追究有关地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重点关照“以租代征”等问题 有些地方利用“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些地方竞相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甚至实行“零地价”;有些地方不按程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 对于这些问题,通知强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转用审批手续,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统一制订并公布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调整分配机制解决“土地财政”面对宏观调控的大局,面对失地农民的困境,一些本该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却成了土地违法的主体。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政策明确提出,要提高新增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缴纳范围包括那些没有经过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 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其余资金还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 强调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近年来,一些地方滥用征地权,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一些地方压低补偿标准,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安置费;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以地谋私,导致部分失地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这次出台的土地调控政策明确提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这次调控还提出,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对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的,要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