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水污染事件 实行月上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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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3:07 法制晚报 | |||||||||
保定 突发水污染事件 实行月上报制度 本报讯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保定市9月份开始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要求全市22个县(市)水利局每个月要将管辖范围内水域的所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统计上报
记者从保定市环保局了解到,白洋淀污染事件发生之后,保定市关停了218家排污企业,目前有一半达到环保测试的企业已经开始生产,但仍有100多家因无法达到环保测试处于关停状态。 据保定市水利局人员介绍,实施水污染事件月报制度,可以全面掌握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及特点,为今后防止和解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供第一手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