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推庭长固定办案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4: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范米多)今天,朝阳法院民事和刑事审判庭里的11名庭长全部穿上了黑色法袍,开始“升堂断案”。不仅今天,以后每逢周一和周三,朝阳法院各庭庭长都将固定以审判长的身份开庭审理案件。记者了解到,这是朝阳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的庭长办案日。但今天上午,朝阳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明确向记者表示,法院不会为当事人设立“专家号”。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庭长通常代表着法院中最优秀的法官群体,但在目前的法院体制中,庭长日常工作的重点却更多地放在了行政管理上。为了让这些精英尽可能的回归审判,最早推行庭长办案制度的朝阳法院,从今天起又首先推出每周一、三两天的庭长办案日,同时规定每名庭长每周至少要审理两起案件,全年结案要达百件。在此之前依规定庭长每年办理的案件不少于10件即可。现在,这些庭长亲自出马处理的将是一些相对疑难、复杂、重大、新型的案件。 “虽然固定了庭长办案的日子,但法院不会设置医院似的‘专家号’。”上午朝阳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院不同于医院,靠的是国家财政支出,不具赢利性,诉讼收费制度是国家统一的,所以不可能在收费上有所区别。“另一方面,这也避免了挂不上号或价格被炒高的情况出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目前采取的是电脑自动分案,各庭庭长可以在小范围内进行调整,这也是为了公平,防止“人情案”的发生。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