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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灵川段遭剥皮挖沙 记者拍照挖沙者做鸟兽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6:31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漓江灵川段遭剥皮挖沙记者拍照挖沙者做鸟兽散

看到这图片谁能想象这是漓江。黄启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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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灵川段遭剥皮挖沙记者拍照挖沙者做鸟兽散

又有几棵树到了岌岌可危的边缘。黄启超/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记者黄启超 通讯员张维) 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频频接到群众举报,在漓江灵川段,挖沙船重入漓江,还出现了比河床挖沙更恶劣的行为——把江边植被翻开,用挖掘机或人工掏出河沙。9月5日,记者在知情人的带领下,对漓江灵川段进行了走访调查。

  灵川漓江大桥旁满目疮痍

  记者一行4人来到位于灵川双潭村旁的灵川漓江大桥,在距桥头百余米处,一条临时土路引起了记者的好奇。记者走下去,看到一个4米左右的深坑,新鲜的挖掘痕迹、清晰的汽车轮印和随处放置的挖掘工具,一切都显示了不久前这里热闹的场面。该坑边缘就是一片柑橘树和松树林,过度的挖掘使部分柑橘树随着砂土的塌陷而跌落下来。

  在接近大桥西头处,数名工人挥舞着挖掘工具,正在挖沙装车,而他们挖掘取沙的地方紧挨着一片水稻田。记者拿出相机拍照,一个在路边的青年人突然大喊:“有人拍照啵!”那些正在装车的工人顿时作鸟兽散。放眼看去,百余亩的河滩荒地上,绿色植被全部都被翻开,人工挖沙点到处可见,在距公路数百米的地方,一台挖掘机正在热火朝天地工作,运沙车穿梭不停。

  一个随行的当地人指着满目疮痍的河滩说:“好可惜呀!以前我们就是在这片河滩上长大的,甚至谈恋爱也是在这里。现在不要说晚上,就是白天都不敢来,怕一不小心就跌入这些大坑中。”

  挖沙船再度猖獗出动

  本报今年3月17日的“桂林新闻”刊发了关于灵川整治非法挖沙行动的报道,当时,灵川已对这些挖沙船进行解体或炸毁处理。但记者在漓江边的双潭村、双洲村看到,在河道旁,一些工人正在烈日下修补挖沙设备,而一些挖沙、运沙设备已经进入河道。

  在灵川漓江大桥东头一个没有牌子的挖沙厂内,沉沙池、筛沙机和传送带一应俱全,数米高的沙堆还有水渍,旁边停着一个装载机,厂内空无一人。据说,这里白天是不干活的,晚上就热闹了,机器的轰鸣声响成一片。

  中午12时,在矮树村旁,两套挖沙设备和挖掘机已经进入工地,一个修整一新的挖沙设备放在岸边,而数名工人在忙着焊接挖沙设备的浮水平台。一个多小时里,记者在漓江灵川段发现了近10套挖沙设备。

  任何人在漓江挖沙都属违法

  漓江是桂林的母亲河,在漓江区域内挖沙都是违法的。为此,桂林市、县有关部门一直以来都在严厉打击漓江挖沙行为,但由于挖沙出售有丰厚的利润,所以有人不惜以身试法。

  2004年,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村民黄某等3人以8000~1万元的低价,租用村民在江边的荒地,利用挖掘机“剥皮挖沙”18余亩,严重毁坏了土地的原有结构,使这些土地失去耕种价值。为此,今年8月,叠彩区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黄某等3人分别判处4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5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当天,记者还电话连线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的阳股长,他介绍,在灵川,国土部门没有给任何一个挖沙船发放过许可证,任何人在漓江上挖沙都属违法行为。只要接到群众举报,他们会立即派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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