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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7:52 中国江西网

  

江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

  9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南昌召开。(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王光忠 摄)

  

江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就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的自查和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王光忠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9月6日南昌讯(记者 王光忠 报道)9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南昌召开。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家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用和在会上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仲平、张海如出席动员会。

  1999年11月1日颁布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立法。在这部法律实施6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按此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首先将是省人民政府各相关行政责任部门进行自查,然后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进行重点检查。

  吴新雄在动员会上就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的自查和迎检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吴新雄说,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取得了明显成效:巩固和提高了九年义务教育,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严格执法,综合施治,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明显好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开展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学校教育入手,不断强化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吴新雄指出,家庭、学校和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部门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吴新雄要求各级政府务必加强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迎检自查工作,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保护机制。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氛围。

  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南昌部分中小学校代表、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代表等共100多人出席了动员会。

  据了解,此次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将赴鹰潭、上饶、新余、宜春4个设区市检查,省内其它设区市的执法检查将由当地市人大具体组织承办。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情况,尤其是农村和城市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情况;检查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特别是文化环境管理的情况,主要是对网吧、电子游戏、影视书刊、音像制品等在管理上的情况;检查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的情况等。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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